教职工、研究生使用测试设备管理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18-03-29 点击数:

教职工、研究生使用测试设备管理制度

 

总章   为实现仪器设备资源的合理使用,保障测试中心工作顺利开展,仪器设备能够得到妥善维护,经分析测试中心研究决定,以提高大型分析测试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为目的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   第一条  由于大型精密分析测试设备维护成本高,管理难度大,本着收费不盈利的原则,对使用我中心管辖范围内的仪器设备收取一定的使用费,具体情况按照分析测试中心制定的收费标准实施收费。针对我校教职工及研究生使用仪器设备,从时间安排上具有优先安排的权利,并对校内使用者在收费标准上进行一定的减免。

第二条  操作人员要求:使用我中心分析测试设备人员,须取得相关设备厂商专门培训的资质证明,能够独立完成相关的具体操作,经我中心认可,方能自行操作。如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人员,不可直接操作仪器设备,需要经过具有操作资格的操作者来操作。需要培训学习设备操作的校内人员,可提出申请,我中心将不定期组织培训。

第三条  使用我中心仪器设备的本校教职工及研究生,需向我中心提供相关课题的证明材料,包括课题名称,研究方向等相关内容。研究生还需提供学院提供的证明材料,导师签字确认;提供由导师签字的关于使用仪器所完成的课题任务说明,需要附课题任务书(纵向课题)、合同书(横向课题)及详细说明。

第四条  使用者需将使用设备测试数据所发论文的相关信息反馈于我中心,最终将登记在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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